资料及隐私保护政策
本资料及私隐保护政策只涉及阁下在此网站上所提供的资料。为了向阁下提供在此网站上申请或即将申请的服务,阁下必须在此网站上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本行」)提供个人资料,否则本行可能无法向阁下提供上述服务。
本行尊重阁下对阁下个人资料的隐私权。阁下通过此网站向本行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可用于何种用途将视阁下作为资料当事人与本行的关系的性质而定。概括而言,可包括下列用途中的全部,其中一项或多项:
- 处理银行服务和信贷申请;
- 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和信贷的日常操作;
- 进行信用状况查询
- 协助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信用状况查询及追讨债务;
- 确保资料当事人维持可靠信用;
- 设计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供客户使用;
- 推广金融服务或相关产品;
- 确定本行对资料当事人或资料当事人对本行的负债款额;
- 强制执行资料当事人对本行所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向资料当事人及为资料当事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士追收欠款;
- 为遵守适用于本行或其总行或分行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披露要求;
- 为使本行的实际或潜在受让人,或本行对资料当事人的权利的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能够评估有关转让、参与或附属参与所涉及的交易;及
- 与上述有关的用途。
本政策不会更改或影响由阁下以其他方式向本行提供的任何资料。
阁下应要求在此网站上提供的资料详情可在渣打银行集团内传递,包括传递至渣打银行 集团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其他部门,阁下使用此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上述资料的传递。阁下提供阁下的电话及传真号码亦即表示阁下同意本行可通过电话及传真与阁下联络。除向下述各个人及机构披露之外,本行不会向任何外界机构披露阁下的资料详情,除非本行已获阁下准许,或在法律上有责任或任何其他义务必须披露。本行可将阁下在此网站上提供的资料向下述各方披露,以用作前述各段所列的用途:
- 监管机构;
- 律师;
- 审计师;
-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向本行提供行政、电讯、电脑、付款或证券结算或其他与银行业务运作有 关的服务的第三方服务供应者;
- 任何对本行有保密责任的人士,包括渣打银行集团内已承诺将资料保密的公司;
- 付款银行向出票人提供已付款支票的副本(而其中可能载有关于收款人的资料);
- 信用查询服务机构;如客户发生违约,则可将该等资料提供给收帐公司;
- 本行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受让人,或本行对资料当事人的权利的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或受让人。
本行谨此向阁下保证,阁下的个人资料将按照高度的保安标准视作保密资料处理。本行承诺会全面达到个人资料和隐私保护方面的国际认可标准,并遵循有关资料/隐私保护的适用法律法规。我们将确保本行的职员遵守最严格的保安及保密标准。此外,渣打银行集团已实施一项强制性的信息技术保安政策,目的是要达到与英国7799标准各有关要素类似的保安水平。
但无论何时阁下都须负责对阁下的用户名称和登陆密码的保密。
只要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之用途尚未结束,该资料将一直予以保留。之后,除非本行为了符合法律、监管或会计上的要求或为了保障本行的利益而须予以保留外,该等资料将被销毁。一般而言,资料的保留期间最长为七年
为了改善本行向阁下提供的互联网服务,本行有时候会使用「cookie」功能。Cookie是指本行的网络服务器在阁下浏览本行网站的某些部分时向阁下的网络浏览器发出的少量资料,其作用是让本行了解阁下对本行网站的兴趣及将用户的喜好加以储存。
阁下有权知悉本行有关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实践,并有权被告知本行持有的个人资料种类及查悉本行是否持有阁下的资料。阁下亦有权更正或在付费之后要求查阅本行所持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在与消费信贷有关的情况下,阁下亦有权要求被告知那种资料将向信用查询服务机构例行披露,以及在客户违约时,向收帐公司披露,并有权获得进一步资料,籍以向有关信用查询服务机构或收帐公司提出查阅或更正资料要求。阁下如欲查阅或要求更正或删除本行所持有的任何有关阁下的个人资料,或阁下如对本行的资料及隐私保护政策及实践,或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种类有任何疑问,请按下列地址与本行的资料保护主任联络: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中国招商局大厦35层
邮编:200120
传真:(021)58769989
版权 STANDARD CHARTERED PLC 2007。版权所有,不得翻印。
